食药监总局规范食品快检方法使用快检不能替代常规食品检验
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管;食药监;
摘 要:为了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方法的使用和管理,合理发挥食品快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不久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其中对食品快检的含义、检测对象、适用范围等给出了相关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食品快检不能替代食品检验机构利用常规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展的食品检验活动,不能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部署的食品抽样检验。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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