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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探店变“探钱" 强化监督刻不容缓

加工时间:2023-04-24 信息来源:中国商报
关键词:博主探店;市场监督;
摘 要:
内 容:

“不能错过的宝藏店铺"“味道绝绝子"“美食界天花板"……近年来,一些网络社交平台兴起博主探店模式,博主将自己在餐馆、旅馆、景点的消费体验在网上发布,有的博主将消费过程现场直播,吸引其他人前往消费。但与此同时,虚假推荐、数据造假、恶意差评等乱象,令消费者和商家叫苦不迭。


其实作为第三方测评的探店博主本身就连接了消费者和实体商家,如果能够做到客观真实,就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助力消费复苏。可惜随着探店博主越来越多、越来越职业化,其商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随之也滋生了种种乱象。更有甚者,个别博主受到利益驱使,让“探店"变成“探钱",给钱就夸上天,不给钱就抹黑,不仅商家有苦难言,消费者更是难辨真伪。


探店从个人“爱好"发展成一门流量“生意"固然不错,但绝不能任其自行其是、野蛮生长。缺乏真实性的探店,不讲诚信原则的弄虚作假,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最后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有观点认为,探店乱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探店属于新型宣传方式,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以及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但笔者认为并非如此。且不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也不说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探店博主收取店家宣传费后进行宣传推荐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广告宣传行为。就是电子商务法也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换言之,除了个体“自娱自乐"以外,涉及商业性质的探店活动,可谓有法可依,关键在于是否做到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此,除了监管部门要有所作为,依法依规,对各种探店乱象说“不",相关平台也要守土有责,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如此,如有探店博主以写差评为由要挟商家,则涉嫌敲诈勒索,应“刑法伺候"。


无论如何,真实性是探店活动的灵魂,诚实守信是做人的起码。博主探店乱象会损害消费者、经营者的权益,破坏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对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公信力和长远发展也将带来损害。因此,一方面,经营者既要重视线上推介,也要踏踏实实做好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以高质量赢得好口碑;另一方面,作为探店达人,要深刻意识到真实诚信才是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敲门砖",欺瞒蒙骗消费者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贪图眼前的一点利益会毁了整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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