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9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促进电石行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近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联合发布了《电石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
根据方案,到2015年,国家将完成全部电石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电石企业达到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列入整改的企业完成强制性能源审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企业落实处罚措施;基本建立电石行业能耗监测系统。
电石企业应于2014年6月底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将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部门。自查未达标的企业应提交整改方案。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应于2015年4月底前将复查情况及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对各地能耗限额标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蒙古、宁夏、陕西、新疆和甘肃等五省区实地督查的企业数量原则不少于5家,其他地区视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