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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解除刑事违法查封、冻结
作者:江勇; 加工时间:2017-12-25 信息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关键词:公安分局;温州市;上海市;金山区;刑事赔偿;恢复原状;赔偿请求;刑事裁定书;赔偿委员会;复议决定;鹿城区;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案件;
摘 要:【裁判要旨】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公安机关以查封个人股权为名,查封、冻结法人财产违法。恢复原状也是赔偿方式,人民法院有权作出依法解除公安机关刑事查封、冻结措施的赔偿决定,使财产恢复无刑事查封、冻结状态。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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