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公众参与;;完善对策
摘 要:食品作为人类生存生活最基本的必需品,它的安全关乎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与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对于食品来说我国民众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其的要求也不一样,建国初期,人民只想要能吃得饱,食品在那个年代可以简单说成用来填饱肚子的食物。随着改革开放,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不光要填饱肚子,还要吃的健康,这时候食品的安全性才被真正所关注,同时对于食品安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在目前利益至上的时代,为了追求利润,不少商家铤而走险,各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甚至有毒有害的食品都被投入市场,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社会中相继爆发,带来的负面影响令人堪忧。比如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的河北三鹿“毒奶粉”、山东“毒生姜”、河南“瘦肉精”等事件,不仅在国内引发强烈的震动,同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我国的食品安全程度与国际声望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解决好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已刻不容缓,我国相关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食品领域的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总体上食品安全的程度还是不容乐观。目前,在不断的实践与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但是政府对于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对指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也有所欠缺,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公众更好的参与到食品安全共治当中去。本文基于以上问题的角度,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对于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问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食品安全共治中的社会组织化问题等内容,结合现有的研究理论以及实际生活中的典型案例,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建议,有利于公众更有效的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以上思路,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了有关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相关概念与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意义。第二部分:阐述我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包括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依据不足、公众参与度不高、公众参与事后救济成本高以及行业协会与新闻媒体监管不力几个方面。第三部分:我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和对策。包括细化和完善公众参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事后的救济制度,包括惩罚性赔偿制度和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依托政府,充分发挥社会大众、行业协会和媒体的作用,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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