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食品安全;;体制改革;;有效性研究;;规制理论
摘 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在2014年开展的陕西省镇村综合改革中,铜川市按照“区县合并、乡镇下划”的要求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形成了“区县综合执法、乡镇属地监管”的新体制。但在两年多的运行中,新体制逐渐暴露出权责不一、监管懈怠等问题,监管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本文从规制理论出发,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访谈法和DEA分析法,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铜川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变迁及其问题表现进行了研究分析,对监管效率进行了纵向和横向的分析计算,得出改革后铜川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不足的结论。本文认为当前铜川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表现为监管主体懈怠、政策传递衰减和监管环境退化三个方面。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以监管权配置和监管机制建设为重点,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和监管环境三个角度对导致监管低效的体制原因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保障机构、理顺机制、加强协调、完善考核、共建共治等五方面的具体改进意见。本文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相关研究成果的补充和完善。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综合监管模式下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善监管低效问题具有参考价值。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