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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监管要点与控制对策分析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发布日期:2016-11-3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超市已经成为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超市是食品供应链的末端,根据我国《2005年超市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超市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农贸市场,成为城市家庭采购食品的主要渠道。超市食品安全已成为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对超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完善食品监督管理,能够为居民提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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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技术支撑 确保“舌尖上安全”——桓台县食药监局加强食品检测工作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发布日期:2016-11-30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确定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并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大范围的重新修订,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供给方面,我们已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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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发布日期:2016-11-30
6月13日上午,2016年河南省暨省会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省人民会堂正式启动,标志着由省政府食安办、省委宣传部等22家单位共同主办为期15天的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省拉开帷幕、同步展开。河南省政府副省长王艳玲、河南省人大副主任蒋笃运、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史济春出席启动仪式。河南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局长许廷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任高潮等省政府食安委成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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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
来源:福建轻纺 发布日期:2016-11-30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推关于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控制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见》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别对其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销售去向等如实记录,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原则上,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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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需全社会共同保障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6-11-30
保健食品安全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而目前该行业仍存在诸如专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市场本身不规范、消费行为不成熟等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须从注册核查、生产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多方面加强监管,同时其他社会力量也要参与其中,提升保健食品安全水平。严格注册核查,清理产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提高保健食品注册质量安全意识,增加新型保健食品研发力度,提高开发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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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若干思考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2016-11-30
监管体制改革是全球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重中之重。新世纪以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统一、权威、高效的目标,不断改革完善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当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尊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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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落地
来源:法人 发布日期:2016-11-30
全球首个《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即将施行,多个全球首创将为互联网食品安全再添有力一笔网络食品安全终于填补了专门化监管的空白。7月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下称《办法》),这是全球第一个专门针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交易的政府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在7月14日的发布会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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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战略恳谈会建言献策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发布日期:2016-11-30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2月2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年会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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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2016-11-30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有着更高的期待和需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特别是湖南省湘西州因受经济和生活习俗制约,食品生产经营总量低、规模小、设备简陋,生产经营条件较差,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城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食品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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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食品小作坊监管办法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发布日期:2016-11-30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对小作坊从业者的条件、申请许可等事项进一步予以了明确和细化。《办法》明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小作坊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从事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