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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全市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菏泽市市场监管局特此发布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共同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事项
1.优选就餐方式
建议选择在家或学校食堂用餐。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场所,尽量不去街边小吃、流动摊贩或卫生条件较差的餐馆用餐,用餐结束后,应索要发票或收据。网络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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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曝光台(第一期)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全面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现将“问题”商家案例(第一期)予以公布,请广大消费者在订餐时注意查看,也请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引以为戒,积极对照自身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案例一:邛崃市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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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 唐山建立监管部门与网餐平台联动机制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为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和平台管理责任,唐山市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平台管控联动处置工作机制(试行)》,完善“问题通报、平台接收、管控实施、结果报告”的闭环处置流程。
定专人,对接更顺畅。针对辖区多地无三大平台运营机构问题,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与美团、淘宝闪购、京东三大平台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双方明确专人对接,统一信息通报体例,避免管控失位问题。
明规则,处置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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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大樱桃上市期间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各大樱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福山区大樱桃陆续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大樱桃市场及网络销售秩序,维护“福山大樱桃”品牌声誉,保障消费者和果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大樱桃产业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依法诚信经营,从事网络销售(直播电商)的经营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如涉及)等资质(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除外),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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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概述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食品伙伴网讯 2026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
1、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通过审查
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牡丹籽油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木聚糖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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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山椒凤爪、米香醋、马铃薯粉条等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6年第八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9大类233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28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中宁县杨泽云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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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关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全市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商户,广大消费者: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23号令)已于2026年6月1日施行,现就平台、入网餐饮户、消费者法定事项提醒如下:
一、网络订餐平台
1.健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排查、定期汇总、每月调度;建立完善资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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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态势不减!南充开展网络餐饮整治“回头看”督导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6月2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林带队赴顺庆区开展网络餐饮整治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走访花市街、医学街、文华巷及周边入网餐饮商户,查验证照公示、环境卫生、食材存放及线上线下信息匹配等情况,核实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杨春林与餐饮商户、外卖骑手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日常经营和配送中的困难问题,听取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结合实地督导与交流情况,杨春林指出:
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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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公布2026年重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年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今年以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局专题部署,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重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年行动,聚焦肉制品、酒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类,深入开展重点风险排雷清患治理,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取缔一批非法主体、严惩一批违法人员、曝光一批负面案例、规范一批重点行业,全面保障辖区群众“舌尖安全”。现发布全市重点食品品类全域治理第一批4起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
苍南县查处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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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查处全省首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6-03
2026年6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实施首日,我市依据新规,对鹿城某餐饮店未在其经营网络店铺的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依法立案调查。此案系全省首起适用该新规对无堂食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立案的案件。
经核查,当事人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且不提供堂食服务,但当事人未在其经营网络店铺的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