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行业研究报告数据库

行业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详细信息

找到报告 1 篇 当前为第 1 页 共 1

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增值税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作者:乔游; 加工时间:2018-06-19 信息来源:国际税收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课税对象;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增值额;
摘 要:我国大陆地区的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及税金后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的一个税种。该税种开征于1994年1月1日,初衷是运用税收手段强化对房地产业的调节、控制,促进其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大陆地区土地增值税制度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1),时隔20余年,大陆地区房地产市场已经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 2016 武汉世讯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中心

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员


电话咨询


027-87841330


微信公众号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