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家地区食品中大麻素类化合物的监管进展
作者:陈静; 陈燕; 沈小倩; 迟秋池; 潘颖
加工时间:2024-02-21
信息来源:上海预防医学
关键词:大麻素;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研究进展
摘 要:结构上与四氢大麻酚(Δ-9-THC)相关的或可与大麻素受体结合的一组化合物统称为大麻素。大麻素可分为植物源性大麻素类、合成大麻素类、内源性大麻素类。Δ-9-THC是植物大麻素中唯一具有精神活性的化合物,国际上将Δ-9-THC>0.3%的大麻列为禁用毒品,Δ-9-THC<0.3%者列为工业大麻。后者因其成瘾性较低、商业价值较高被很多国家允许添加到食品中。越来越多的工业大麻食品受到热捧,关于大麻食品中大麻素类化合物检测分析显得尤为重要。除了在食品中得到广泛应用的工业大麻,还有各种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伪装成常规食品,从而引发社会问题,增加食品安全风险。本文对部分国家与地区食品中大麻素类化合物的监管现状进行阐述,以促进国内大麻食品的安全监管。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https://www.hbsts.org.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