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80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7 篇
3821 篇
5293 篇
努力开拓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新局面
为维护国家税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对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税款核定、税务稽查、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价格认定协助"时,可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与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
《意见》实施十年来,全国各地价格认定机构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涉税财物认定工作走向深入。现阶段,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业务发展已进入快车道,并成为价格认定机构服务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不仅涉及存量房地产、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二手车和二手房交易等领域,也涉及纳税评估、税款核定、税务稽查、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等多个环节。通过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不仅堵塞了计税价格不准确造成的税收征管漏洞,减少税收征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纠纷,更好保障纳税人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而且增强了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更好服务于地方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纳税。2019年,全国价格认定系统共办理14.6万件涉税价格认定案件,涉及金额达到1268.5亿元。其中,涉税房地产认定案件数量和金额占比均达到70%以上。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目前全国已有一些地方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了“计税价格网上不见面核定",并协助管理部门实现“不见面审批",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新机制、新模式,价格认定机构服务政府相关重点工作的水平不断提升、其作用日益凸显。
二、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公共服务新品牌
长期以来,由于部分纳税人法制意识不强、诚信意识淡薄,经常利用“阴阳合同"等方式隐瞒房地产真实交易价格,加之相关制度不完善、监管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导致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常常出现数据“打架"、片区差价较大等情况,税负不公、征纳双方矛盾冲突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税收征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切实破解这一难题,价格认定系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积极打造税务机关、价格认定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三方协作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三方各自比较优势。这种工作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基层价格认定机构业务量大、专业人员不足的困难,也较好解决了在争议处理中价格认定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
从各地业务进展情况看,目前江苏徐州、扬州、浙江杭州、广西柳州等城市已走在全国前列。徐州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理论先行、制度跟进,构建以政府规章为统领的房地产计税价格认定制度体系,创新批量估价技术方案,分区划片、建市场域、选标杆房、定立系数,以标杆房和系数体系反映市场域内的房地产价格,以片区价反映不在市场域内的房地产价格,全面铺开批量房地产计税价格认定模式。扬州市率先建成存量住房“一房一价"税基数据库,创建“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和争议处理网上运行平台",畅通价格认定机构、房产部门、税务部门、评估机构之间的信息渠道,推动“数据在网上跑"代替“群众在路上跑",实现“不见面办理"。由于网上平台的流程公开化、程序透明化、痕迹数据化、监控实时化,有效消除和防范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使传统模式下的“人情案"、“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失去“温床"。杭州市在片区划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特征价格模型,对可比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来获取批量评估值,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经济意义直观,且模型设计和数据维护均由专业中介机构完成,比较适用于市场交易活跃的大城市。柳州市积极探索建立“数据库建设+个案认定"、“第三方评估+认定机构审核"及“对价格不明和价格有争议的个案认定"三种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模式。这些创新机制和模式对于全国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下阶段,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业务将朝着“批量认定为主、个案认定为辅、争议处理托底"的方向发展,其“评估+认定+核定"三方协作模式有望成为主流趋势。
三、抢抓历史机遇,全面推动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和新兴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信息通讯技术叠浪式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难以估量的影响。面对这一时代发展潮流,价格认定系统更加注重信息技术和认定业务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价格认定业务网络化、电子化、智能化、规范化、一体化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价格认定"和“大数据+价格认定"的工作模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空间,探索平台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切实把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潜在的发展机遇转化为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价格认定工作新境界。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标志着我国房地产税的立法进程进入新阶段。不难预见,“十四五"时期我国对房地产实行全面征税或将是大概率事件。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需要,2019年6月,国家价格认定中心与阿里巴巴旗下浩鲸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以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为切入点,共同打造“大数据+人工智能+涉税价格认定"新模式,着力构建一个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房地产动态估值系统或智慧操作系统。同时,与蚂蚁金服、高德地图、阿里云等产业链优质伙伴建立了协同机制,初步完成估值系统的搭建,并在扬州市进行示范性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机制。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涉及财政、税务、住建、不动产登记等多个部门,在财政、发改和税务三部门之间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即地方财政部门统筹房地产税税收预算,价格认定机构对税基进行价格认定,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应当是下阶段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合作开展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基础,择机启动对《意见》的修订完善工作。
二是加强实证和分析。深入开展涉税房地产估值模型实证研究与示范验证模拟分析,创建涉税房地产价格动态批量估值标准规范、运行协作机制,推动估值平台在区域性试点示范城市顺利落地、叠加验证和服务应用。
三是遴选部分有代表性的城市试点。为加快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相关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确保涉税房地产价格估值平台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近期国家价格认证中心与浩鲸科技公司计划在全国部分省市中遴选若干城市作为试点示范城市,以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运算+专业团队论证+价格认定+税务核定"存量房计税价格估值平台和认定工作模式更加成熟、更加完善,充分发挥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作用,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模式。
四是推进估值平台大范围推广应用。估值平台试点示范工作结束后,试点示范城市党委和政府将借力国家“新基建"政策支撑,全力打造全国涉税房地产价格批量动态估值体系,为中央和地方依法行政、依法纳税、规范有序开征房地产税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