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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

加工时间:2023-03-23 信息来源:中国能源报
关键词:发电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
摘 要:
内 容: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发电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包括经最近一次核查结果确认以及上年度新投产预计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的发电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通知》强调,对因停业、关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停止排放温室气体,或经核查上两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均未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单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现场核实确认,向其书面告知应履行的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完成时限等事项,并在确认其完成相应义务后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中移出。


  此外,《通知》指出,组织有关技术支撑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的数据及信息进行技术审核,识别异常数据,及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查实和处理。生态环境部将对各地碳排放数据质量开展评估。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显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总体配额履约率为99.5%,1833家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


  碳排放权交易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准确可靠的数据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生命线。2021年10-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31个工作组开展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围绕煤样采制、煤质化验、数据核验、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企业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坚决查处数据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规范咨询、核查、检测服务行为,确保技术服务过程和结果真实、合规、公正,保障碳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去年3月,生态环境部明确指出,各地方应结合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做好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能力建设,推动加快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碳排放管理制度,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多源数据比对,识别异常数据,增强监管针对性。


  《通知》也提出,组织和指导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及时、规范开展存证,对煤样采集、制备、留存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现场抽查,对投诉举报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转办交办有关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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