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深圳;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
摘 要:
内 容: 深圳商报消息,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近日正式实施,将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据悉,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采用直接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元化扶持手段,支持深圳市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创新能力建设、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广、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专项资金引导全社会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对推动深圳市在前沿领域取得原始创新突破的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项目,以及支撑产业技术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予以最高300万元支持。还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围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其中,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最高1500万元支持,国家级创新载体深圳分支机构,予以最高2000万元支持。
在促进产业高端发展方面,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加快工艺、技术、产品高效转化,建设中试基地和中试生产线,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示范推广,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重点引进的国际高端研发型企业,以及可填补深圳市产业链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专项资金予以研发费用、设备购置补贴等综合支持。
专项资金还大力拓展金融支持手段,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企业实施的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3000万元股权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产业化信用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按照贷款本金损失的50%予以风险补偿,按照贷款利息的50%予以贴息支持。(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