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相邻权;相邻关系;房地产;物权
摘 要:司法实践中,房地产相邻权纠纷出现案由比较集中,纠纷处理诉前方式较多,判决率高和执行难等现状,同时法律上的相邻权纠纷裁决标准却一直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作为相邻关系的一般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作为法院处理具体案件的裁决标准。为有效解决实践中各种类型房地产相邻权纠纷,完善相邻权法律制度,明确适用于不同类型案件的具体裁决标准,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认为应确立在遵循相邻关系基本原则的指引下,结合情理因素和相邻各方约定的综合运用,并坚持尊重历史与风俗习惯等几方面的裁决标准,才能有效的处理好房地产相邻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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