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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性质的代购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作者:张昊 加工时间:2024-11-20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关键词:食品标签;经营者;食品安全法;消费者维权;吴景丽;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移送公安机关;不合格食品;生产者;购买者;
摘 要: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对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中,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https://www.hbsts.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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