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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如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作者:薛娟; 加工时间:2018-07-25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
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地点;预收款;建筑服务;预缴税款;城建税;纳税人销售;城市维护建设税;价外费用;营改增;
摘 要:增值税中部分业务"先预缴、再申报"的征管模式使纳税人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时面临一定的风险。本文结合案例,重点提示营改增后城建税申报缴纳过程中的两类风险。一、预缴增值税对应的城建税申报缴纳风险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转让不动产、出租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先预缴、再申报"。纳税人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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