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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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诚信中国建设需要治本之策
近年来,虚假广告、电信诈骗、欠债不还和金融欺诈等现象屡见报端,经济社会中这些不计一切逐利的行为,不仅让广大民众财产受损,还破坏了社会诚信氛围。此时,通过建立诚信中国,遏制失信行为的呼声越来越大。
仅虚假广告一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上半年就查处违法广告1.5万余件,罚没款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9%和292.7%,披着各种“马甲"的虚假违法广告屡屡得逞,假医生、假专家等大行其道。
针对失信行为首先想到的是加大惩戒力度,在这些现象愈演愈烈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监管部门纷纷出台政策,仅今年以来就有财政部4月印发的《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列入“黑名单";辽宁省6月出台新规治“老赖",隐藏转移财产超过1万元即涉犯罪;北京市5月开始实施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通过联合惩戒让失信人寸步难行;湖南省4月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以公务员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
与此同时,相关监管单位也陆续公开和惩戒失信人员。除了欠债不还的“老赖"频频出现在各类公告之中外,近日证监会亦将第一批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报送铁路和民航部门,对“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的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和“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当事人"两类资本市场“老赖"进行联合惩戒。
惩戒制度的完善效果初显,以北京为例,新规实施一周后就将156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列为限制出境对象,将14.3万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施限制乘坐飞机和高等级列车等惩戒措施。在联合惩戒机制的威慑下,17%的“老赖"自动履行还债义务,近50%的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补缴了税款。
然而,相比事后的惩戒,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对于遏制失信行为更能“治本"。近年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与44个部委、全国31个省区市和65家市场机构互联互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雏形初现。
不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仍然不少,“九龙治水"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观,信用数据和信用信息还难以在政府部门间和行政区域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互通,不少地方共享平台尚未建立起来,诚信信息未能全量共享。而且,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仍然偏低。
此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有助于让具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将自身潜在的良好信誉加以变现,并约束和规范其行为。比如近年颇为盛行且乱象频发的现金贷、互联网金融领域,如果能够将借贷双方及中介平台完整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相信违规放贷、恶意借贷的行为能得到有效遏制。
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速,通过与完善惩戒制度相结合,构建一个“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处处难行"信用大格局的诚信中国。
中国自古就崇尚“守信重诺"美德,先贤孔子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当前,建设诚信中国也不应忽视道德和教育的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和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信仰,并内化为所有社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让制度建设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