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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库存与供地计划挂钩,关注主要城市态度调整-专题研究
近日住建部和国土部发布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文件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对消化周期在 36 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36-18 个月的,要减少供地; 12-6 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 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地王”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