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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风险事件频繁来袭业界呼吁尽快健全信披机制

加工时间:2019-07-10 信息来源:证券、财经新闻
关键词:负面风险事件;信披机制;
摘 要:
内 容:  今年以来,受金融去杠杆深入推进,信用结构分层有所加剧的影响,债市违约风险不断,除了弱资质主体以外,不少原先的民企“航母"和上市公司亦未能幸免,发债主体财务造假、信披质量存疑等问题更是屡见不鲜。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管理层加强监督并完善企业的信息披露规范已迫在眉睫,这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有利于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整个经济环境的可持续良性发展。
  上市民企频曝违约风险
  据统计,2019上半年共有106只债券发生违约。其中,涉及到17家上市公司,规模不容小觑。
  “2018年以来的金融严监管叠加政府债务严监管对企业的经营和融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表示,前期政策宽松条件下部分企业大量融资,负债扩张较为激进,而该模式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无法复制。
  在张旭看来,民企和上市公司已然成为2018年以来债务违约的两大关键词。民企特别是中小民企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受机构风险偏好下降、规避情绪加重的影响,在集中违约周期中最为受伤。而上市公司方面,股票质押和受限比例较高、通过大幅举债以及投资并购实现资产规模高速扩张、新增借款量过大的主体尤为值得警惕。
  “这一轮民营企业的集中违约,还暴露了其信息披露不透明、财报不可信、企业受实控人影响较大以及不讲规则等一系列问题。"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固收首席分析师覃汉认为,上述多重因素叠加,正使得投资者对于民企的信心不断瓦解,甚至分崩离析。
  值得一提的是,曾被誉为“新材料白马股"的康得新由于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因此公司股票将于7月8日起停牌,且后续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旗下存续债券发生实质违约亦成定局。
  “今年以来,民企违约特别多,其中不乏企业规模较大、历史资信良好的上市公司。"一位商行交易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向后看,个人认为,上市公司频繁曝出财务、报表真实性存疑等问题,将进一步点燃市场对后续信用风险加速爆发的担忧情绪。"
  加强企业信披刻不容缓
  可以看到,尽管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可持续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指引,但不少民企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仍旧存在瑕疵,且拥有很大的提升和改进空间。
  例如,披露内容缺乏清晰界定。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内容缺乏系统性和可比性,利益相关方使用存在难度。
  再比如,披露质量有待提高。现有信披多以定性描述为主,缺少客观定量信息,且每年内容重复较多。如环境信息主要侧重对环境保护重视等泛泛的描述上,定量也仅为环境投入资金信息,回避披露企业污染物排放、温室气体排放种类和数量等重要定量信息。
  又比如,缺乏对披露的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据记者了解,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2018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向149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问询或督促。另外,还对32家未及时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警示。
  无疑,信披规范的迫切性已不言而喻。
  “眼下,识别财务、信披造假俨然成为了各机构投资民企债券首先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国内信披机制不甚健全的大背景下,还是建议各机构谨慎入市,同时重点规避具有以下几类特征的发债主体。"上述交易员指出,“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规模占收入或现金流比重显著较高、债务结构不合理的企业;应收款项占资产比重大、占收入比例高,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企业;非标融资占比高的企业;关联交易占比高的企业;具有流动性风险(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比值低)的企业;业务过于多元化、非主业为贸易但贸易收入占比较大的企业;海外资产占比大的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占比过多的企业;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占比高的企业;股权分散、控制权转移可能性较大的企业;对外担保规模大的企业,等等。"
  充分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展望后续,由顶层设计入手,完善、健全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力促企业可持续发展正当其时。
  首先,在充分考虑国情的前提下,可借鉴国际通用的披露标准和框架,细化国内信披的具体定量指标。同时,可在自愿披露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行强制披露,以增强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的外推力,从根本上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建设。对于分阶段的步骤,在实施主体方面,建议可先从主板先行试点,逐渐过渡到所有上市公司;具体指标方面,可先对环境范畴信息(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资源耗用)进行强制披露,再逐渐过渡到社会范畴的信息披露。
  其次,建议构建考核体系,适时引入第三方鉴证机制。明确考核要求,评定考核结果,对于确保上市公司较好地披露信息、加强可持续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披露质量,可考虑适时引入独立机构就披露信息进行第三方鉴证,以增强信息的可靠性及公信力。
  再者,建议完善奖惩机制,支持和鼓励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方面,可设立绿色基金,鼓励绿色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起设立绿色基金,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可持续发展绩效优异的企业进行优先投资;另一方面,对于信息披露考核优异的上市公司,可出台或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为其提供融资、税收优惠等支持以及在IPO、再融资等方面给予便利。对于不按照要求披露或者披露信息存在严重虚假或瑕疵的上市公司,可参考成熟市场的经验,对其处以罚款,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其违法行为,或在其融资时给予一定限制。
  最后,建议于国家层面明确进行信披监督的牵头职能部门,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定期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情况分析,为未来的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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