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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最近表示,现在央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方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改革中所有涉及修法的内容则将参考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做法,即在部分试点地区经过授权后方能开展,待成果经过检验后再考虑是否在全国内修法。事实上,有的地方已经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先行先试"。安邦(ANBOUND)此前曾注意到湖北鄂州开展对包括土地及农村其他产权抵押融资的试点的案例,其中就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要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都有待修改,包括《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物权法》、《担保法》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担保,最初央行希望能通过有关部门出台司法解释的方式让这项改革合法化,但是司法部门却认为,司法解释解释不到这个程度。于是,法律没有改就意味着改革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现在只能靠立法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在一定范围进行授权,同意在特定地区不实行部分法律的部分条款。陈锡文提到,在实践中,规避法律障碍也有很多技巧可寻,例如在《担保法》中并没有提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原文用词为土地“使用权",这就给现在各大金融机构继续推进试点而不从根本上触犯法律留有一定空间。对中央政府而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设计好试点方案,通过和立法及司法机关沟通,确定在何种限制条件下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