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主体与对位罚则——电子竞技场域中假赛惩处的机制建构研究
关键词:电子竞技;假赛惩处;监管主体;对位罚则;机制建构
摘 要:在电子竞技的综合影响力和关注度逐年增高的背景下,频频发生的假赛事件也给电子竞技场域带来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而构建周全且高效的电竞假赛惩处机制即是整顿赛事环境、改善竞赛风气的当务之急。目前,电竞假赛的监管主体呈现出多元分立的局面:在实然主体方面,电竞俱乐部对应的是"初步"罚则,并以单方解除合同为主要措施;游戏厂商、联盟对应的是"核心"罚则,并以禁赛和禁止关联行为等为主要措施;在应然主体方面,电竞协会难以行使实质意义上的处罚权;而国家机关对应的则是"校正"罚则,即有必要通过行政处罚和刑罚来对现有机制加以补充或补强,从而借助惩处力度的强化来还电竞赛场一方净土。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hbstl.hbstd.gov.cn/webs/homepage.jsp)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