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9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日前,环保部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将从2014年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范围在原有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散装水泥中转站,并增加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新标准重点提高了颗粒物、NOx的排放控制要求。新标准将排放限值由原标准的50毫克立方米(水泥窑等热力设备)、30毫克立方米(水泥磨等通风设备)收严至3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将NOx排放限值由毫克/立方米收严到毫克/立方米,新建生产线排放标准为毫克/立方米。新标规定新建企业自年3月日起执行新的排放限值,现有企业则在标准发布后给予一年半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执行原标准,到2015年月1日后执行新标准。
另外,新标准在原有污染物控制项目(、SO2、、氟化物)的基础上增加了氨(NH3)和汞()控制项目。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新标对环保要求的大幅提高,水泥企业环保投资和运行成本将明显增加。据测算,水泥企业除尘、脱硝等环保投资比例将达到10%至,环保设施运行将增加水泥吨成本约12至元。预计,明年中小水泥企业及无窑粉磨企业将会感受到生存压力,而行业龙头企业凭借成本、技术优势有望获得更多兼并重组机会,进而促进行业产业升级、集中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