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行业研究报告数据库

行业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详细信息

找到报告 1 篇 当前为第 1 页 共 1

新能源-第551期

加工时间:2018-05-08 信息来源:EMIS 索取原文[46 页]
关键词:新能源;光伏发电;光伏扶贫电站;
摘 要:

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运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贫实施效果,促进光伏扶贫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光伏扶贫电站是以扶贫为目的,在具备光伏扶贫实施条件的地区,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贫。光伏扶贫电站原则上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村级电站方式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并经充分论证可以联建方式建设村级电站。《办法》规定,光伏扶贫电站由各地根据财力可能筹措资金建设,包括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县级政府负责落实村级扶贫电站的建设场址和用地,场址土地不得属于征收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范围,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办法》,电网公司保障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调度与全额消纳。光伏扶贫电站不参与竞价,执行国家制定的光伏扶贫价格政策。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助目录,补助资金优先发放,原则上年度补助资金于次年 1 季度前发放到位。此外,村级扶贫电站规模根据帮扶的贫困户数量按户均 5 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过 7 千瓦,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300 千瓦,具备就近接入和消纳条件的可放宽至 500 千瓦。村级联建电站外送线路电压等级不超过 10 千伏,建设规模不超过 6000 千瓦。


目 录:
  1. 政策环境

  2. 行业要讯

  3. 竞争动向

  4. 行业分析

© 2016 武汉世讯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中心

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员


电话咨询


027-87841330


微信公众号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