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行业研究报告数据库

行业分类

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详细信息

找到报告 1 篇 当前为第 1 页 共 1

理财产品转让业务“升温" 首家大行试水

加工时间:2019-01-08 信息来源: 财新新闻选编
关键词:理财产品;转让业务;定价规则;
摘 要:
内 容:

       继部分中小银行推出理财产品转让业务后,作为大行中的首家——建设银行——也开始推出该业务。

  据财新记者了解,建行于2018年末推出“建行龙财富"个人财富管理平台,其中设置了“转让专区",主要用于客户理财产品转让。目前预期收益型和净值型产品均可在未到期之前转让。

  两类产品转让模式类似,但定价规则略有差别。以一款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为例,假设A客户以80000元购买了一款期限93天、预期年化收益率4.25%的理财产品,在其持有9天时需要资金周转,可以以一定价格(例如80050元)转让给客户B,客户B再持有该理财到期。

  在此过程中,客户A属于折价转让(持有9天的收益应是80000×4.25%/365×9=84元,高于50元);客户B则相当于以较短的持有期限(84天)获得了较高的收益率,实际年化收益率比4.25%要高,可达到4.43%,具体计算过程为:(80000×4.25%/365×93-50)/80050×365/84=4.43%。

  对于净值型产品,假设C客户持有一款最少持有180天的按日开放净值产品,在持有第60天时需要资金,当日公布理财净值是1.0074,该客户可选择折价转让,以1.0043的价格转让给客户D。

  上述两例中,客户A、C虽然损失了一定收益,却及时周转了资金;客户B、D则获得了高于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部分银行在此转让过程中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不过建行目前此类转让的手续费是零。

  需要注意的是,理财产品转让并非新鲜事物,部分中小银行特别是股份制银行,例如浙商银行、中信银行、招行、兴业银行,很早就有这类业务。其中,浙商银行还推出了三种转让定价模式:一是协议转让,卖家自行寻找买家,以协议价格转让;二是“一口价"转让,卖家在转让平台上设置转让价格,买家觉得合适直接购买,先到先得;三是竞价转让,卖家在转让平台上设置转让价格区间,不同的买家进行竞价,价高者得。

  不过大行此前一直未推出该业务。截至2019年1月7日,财新记者咨询工行、农行、中行、交行等工作人员时,均表示理财未到期不允许转让,仅有部分理财产品支持质押贷款。

  “理财产品转让业务早在2014年便有银行提出,2015年陆续有个别银行开始推广,早期只支持线下转让。但线下转让难度很大,所以过去理财产品转让一直不温不火。"融360研报称。

  不过,随着资管新规落地,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资管新规出台后,过去银行理财以短期资金对接长期资产(例如非标)的“资金池"模式将不复存在。未来封闭式理财期限明显拉长,但问题是目前个人客户对短期理财更青睐,长期限封闭式理财销售很困难,理财转让业务则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该问题。“转让市场越发达,对产品发行越有利。资管新规之下,理财产品转让的作用更加凸显。"

  融360研究报告则称,2018年以来由于资金面宽松,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下行,2018年末理财产品收益率较年初和年中都有所下降,理财转让市场开始“升温",特别是那些剩余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

  不过,既然理财产品可以做质押贷款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为什么还要推出理财转让业务?一位大行理财经理告诉财新记者:一是并不是全部理财产品都可以申请质押贷款;二是即便可以申请贷款,还存在质押率限制,“我们银行10万元理财只能贷6万元左右贷款";三是通常情况下,贷款利率要高于理财产品收益率,客户损失较大。而理财转让则可以避免上述问题。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除了银行理财,近期部分民营银行还推出了“智能存款",即通过收益权转让方式使客户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却可以保证高利率,但这两种模式并不相同。

  “智能存款"的主要模式是,通过定期存款收益权转让,由第三方机构给客户支付本金和高利率;而实际上第三方机构并没有足够资金和动力来接盘,只扮演了银行资金通道的角色(详见《财新周刊》2018年第50期“民营银行`智能存款'争议");而理财转让目前主要是个人客户之间的转让。

  “智能存款一般是可以保证T+0或T+1到账的,因此需要有第三方或银行去承担流动性风险;银行理财的转让是在分散的个人客户之间进行的,并不保证一定可以转让成功,流动性风险并没有集中到某个特定机构或主体。"一位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说。

  不过,融360报告称,理财转让业务能否做起来还依赖平台的活跃度。客户在转让或买转让的理财产品之前,要考察转让平台的活跃度,了解一款产品大概可以转出的时间。

  此外,融360研报提醒,理财转让的活跃度并非固定不变的,客户不应盲目购买长期理财产品。在理财收益率的下行期,产品更加容易转让,原因是此时买新产品的收益率不如买旧产品;但在理财收益率的上行期,产品转让难度较大,即使转让人折让了部分收益,依然不如当下的产品收益率高。

  “由于理财产品期限越长、收益率往往越高,有些投资者为了能获取更高的收益率,即使预计短期内需要用钱,还是会去买长期理财产品,打算再转让。"融360举例称,盲目购买长期理财产品会有一定风险。

  另外,数位业内人士及研究员告诉财新记者,目前针对理财产品转让尚未有专门的监管规定和要求,未来随着理财转让市场的壮大,相关监管规则亦待补位。“这其实是衍生的金融交易市场,本身的定价、交易机制,都需监管予以规范和明确。"前述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称。


© 2016 武汉世讯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中心

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员


电话咨询


027-87841330


微信公众号




展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