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回应外界要求严惩黑心食品商的呼声,台湾立法机关日前通过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对制造问题食品造成人员死亡的不法商贩,祭出无期徒刑与千万罚金的重典。
该条文规定,食品掺伪、假冒或添加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的添加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8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若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将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若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若致人于死,可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法令还通过多项条文,如:对明知有害仍传授厂商将违法添加物加进食品的行为,可以“教唆犯”罪名侦办指导者;对揭露或作证雇主违法行为的员工,雇主不得给予解雇、调职或减薪等不利处分;参与的劳工若自首协助破案,可减刑或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