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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引纠纷 矛头对准会计师
近日,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纷纷出炉,和各家发布的财报预告相比,业绩大幅下降的公司数量不少。其中,东方精工(002611.SZ)从预报盈利超5亿到实际业绩巨亏超30亿,为业绩大变脸的典型企业。
4月19日,福田汽车(600166.SH)发布公告称,负责东方精工年审工作的立信会计事务所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在获得准确数据前提早出具审计报告,严重误导投资者,这也引发市场热议。
纠纷的起因要追溯到2016年7月的一起收购,东方精工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称 普莱德)全体股东所持股份,作为股东之一的福田汽车与普莱德其他股东需履行业绩承诺。
具体而言,2016年至2019年普莱德经审计的累计实际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14.98 亿元。利润补偿协议对每年扣非净利润也作出单独规定,要求 2016 年不低于2.5 亿元、2017年不低于 3.25 亿元、2018 年不低于 4.23 亿元、2019 年不低于5.00 亿元。
2019年4月17日,东方精工发布三大公告,称普莱德 2018 年度净利润为-2.19亿元、2018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2.17 亿元,东方精工对收购普莱德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8.48亿元,立信会计事务所对上述数据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上述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东方精工也有相应披露,称普莱德2016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3.77亿元,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截至2018年末,普莱德原股东福田汽车累计应补偿金额为26.45亿元。
福田汽车按2016年出售持有的普莱德10%股权对应承担业绩补偿份额来测算,需向东方精工支付2.64亿元现金。对于2018年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7.33亿元的福田汽车而言,这笔业绩补偿费用无异于雪上加霜。
4月19日,福田汽车发布公告称,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普莱德扣非后净利润达到业绩承诺要求。对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未与普莱德管理层就相关数据进行确认,未出具普莱德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的情况下,直接在东方精工合并报表层面对普莱德 2018 年度业绩予以确认,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福田汽车不认可业绩累计补偿金额和商誉减值计提数据。
此外,立信会计事务所在未出具普莱德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确认普莱德经营业绩前,未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约定以普莱德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计算业绩补偿确切数据前,就出具《关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148 号),严重误导投资者。
记者致电立信会计事务所,作为在东方精工年报签字的会计师之一,宋保军回复称,2018年起,普莱德销售不佳,福田汽车等原股东进行了各种关联交易,这才使得会计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对商誉减值计提部分作出调整。审计过程有理有据,福田汽车等原股东却不认可审计结果。“我们和证监局沟通很多次,监管都知道这个情况,最后解决还是看原股东和东方精工怎么谈。"
在福田汽车发布公告的同日,东方精工便收到了中小板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其说明双方分歧原因,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并披露确认商誉减值的方法、具体计算过程、关键参数等相关指标。此外,还要求年审会计师说明在重要子公司财务数据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合理性等。东方精工应于4月26日前对以上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东方精工董事会办公室专员在电话中婉拒了财新记者的采访,称一切情况说明以即将发布的公告为准。在记者截稿前,福田汽车董秘电话暂无人接听。4月25日早盘上证综指低开,东方精工的股价持续前一交易日午盘“一字"涨停势头冲高,涨幅超9%,福田汽车开盘不到10分钟跌幅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