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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拟推行实名租赁制 人均面积不得低于6㎡
据广州日报消息,《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2月23日公开征求意见。《监管办法》明确,一手新房备案价超过15%就必须备案变更,人均租住建筑低于6㎡禁止出租,且禁止将原始设计的居住空间再次分割搭建后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监管办法》还规定,深圳要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订和网上备案,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在深圳市从事房屋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以及出租或者转租住房间数达到10间及以上的自然人,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