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电子烟;监管困境;公共卫生安全
摘 要:我国电子烟监管存在法律地位困境、产品功能困境与公共禁烟令困境。这些困境是电子烟这一创新型临界产品对公共卫生安全挑战的集中反映。电子烟法律地位的确立,深受本国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涉及众多利益。立法者应当秉承公共卫生安全优先的原则,立足国情权衡和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采用概括与列举相结合的方式界定"电子烟"的概念,以创造出与具体生活秩序相对应的法律秩序。电子烟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不足以否定监管。政府应秉承"安全胜于遗憾"理念的预防原则,加强电子烟监管,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无论是基于危险减少论对电子烟进行宽松或最少的监管,还是基于危险增加论严格监管,终极目标都是通过权衡监管政策的成本收益,实现公共卫生风险的最小化。因此,是否在公共场所禁止吸食电子烟,取决于对禁令的成本收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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