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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估价的市场比较法价格指数选择
作者:王剑超; 加工时间:2018-09-05 信息来源:福建建材
关键词:价格指数;房地产估价;市场比较法;市场状况调整
摘 要:城市住宅进行估价时,如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考虑可比实例在交易日期和价值时点的价格差异,应进行市场状况调整,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的价格调整到在价值时点的价格。市场状况调整,应采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指数作为修正依据。
内 容:原文可通过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http://www.hbstl.org.cn)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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