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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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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9 篇
3417 篇
641 篇
1240 篇
1973 篇
4916 篇
3871 篇
5467 篇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规范和完善水电投资环境。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国家鼓励以业主招标为主要形式,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近期受移民、环保因素影响,水电站造价上涨,而且开发重点已转到滇藏川等中西部地区,面临电力消纳、配套工程等不确定因素,水电开发项目收益难达预期。此时鼓励民资进入,岂不是让民资当冤大头?安邦(ANBOUND)研究人员认为,当前主要的问题不在于电力不足,而在于电力外送通道不畅。由于国内电力需求增速下降,发电装机产能过剩,外送困难,一些已经建成的水电站都存在“弃水"状况,一些前期规划的水电项目核准开工的进程也并不理想,此时鼓励民资大规模进入水电投资只能说是为了完成国家定下的水电装机目标,能够产生的经济效益并不显著。从民资的角度来看,水电是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具有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技术和管理要求高、投资回收周期长等特点,特别是大型水电项目,面临地质灾害、水文气象、移民稳定、建设运营等诸多风险,民资大规模进行水电投资难度较大。更重要的是,从环保角度看,当前水电开发的重点地区——中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许多地区属于不宜开发甚至应该禁止开发的地区,大搞水电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社会成本远大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