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共享经济;;农业机械;;农机合作社;;载体
摘 要:农业机械的高度普及和农机资源的不断丰富,是我国农业步入现代化的强力保障。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兴的乡村组织角色,不仅在政治上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的治理,同时也在经济领域进行农业机械的资源共享,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深入,农业机械在现实使用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低、闲置率高、农机购置成本大、浪费现象严重已成为农业生产服务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改善这一现实状况,本文通过对城市共享经济发展的借鉴,通过其对于闲置资源的利用方式,提出将城市共享模式运用于农业机械发展的理念,以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共享的平台,在其原本资源共享的本质上改善其自身机制,拓宽资源共享的渠道,加强农业生产服务中对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增加其使用效率,最终形成合作社与农业机械共享之间的良性互动。文章通过对共享经济、农机合作社和农业机械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归纳,梳理当前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现状与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对当前城市共享经济模式与合作社为载体的机械共享模式之间的异同进行对比分析,讨论要把城市共享模式嵌入到农村机械共享当中,应当如何落实,合作社该如何变革。笔者通过对当前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进行案例分析,利用文本分析的研究方法,对甘肃省兰州市新区六墩农机合作社、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御合农机合作社、平凉市灵台县新动力农机合作社、平凉市崆峒区草峰镇荣鑫农机合作社的实地观察与深入访谈,收集大量访谈资料,利用QSR Nvivo11软件对原始数据逐层编码及概念化提取,梳理出共享模式的核心范畴是“冲突与资源限制”,合作社的核心范畴是“运行模式效率”,总结出四个影响合作社实现闲置资源共享的限制因素,表明合作社农业机械的所得要从原本的高成本购买,向低成本的闲置农机搜集,必须跨越的四个障碍。以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出发点,研究发现,要实现以合作社为载体进行机械共享,必须从政府、农机合作社、农民、市场等多方参与的主体来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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