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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目前正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

加工时间:2018-10-25 信息来源: 证券、财经新闻
关键词:发改委;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政策;交易机构;输配电价;售电侧市场;发电计划;电力
摘 要:
内 容: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正抓紧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
  关于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情况,孟玮重点介绍三方面情况:
  一是中央交办重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今年我委一共承担了15项中央交办的重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2项,《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等改革文件先后出台。
  二是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已开展三批共50家混改试点,第一批、第二批中的中国联通、东航物流、内蒙一机等试点企业改革取得重要成效,在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重要经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共31家,包括10家央企集团下属子企业和21家地方国企。目前,我委已批复8家央企子企业试点方案,各地已批复15家地方国企试点方案,其余试点方案也在抓紧履行批复程序。同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混改试点配套政策,出台了《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今年8月份印发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税收政策文件汇编》,目前正抓紧研究混改试点企业员工持股等政策。
  三是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今年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交易机构基本组建完成。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建立了电力交易机构,其中,云南、山西等8省(区)组建了股份制交易机构;北京、广州2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也组建完成,成立了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形成业务范围从省(区)到区域、从区域到全国的完整组织体系。截至2018年上半年,在全国各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合格市场主体达82921家,较2017年底增长约2万家。2018年8月底,我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则对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是输配电价改革持续扩大。在2017年实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陆续核定了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5大区域电网输电价格,以及24条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累计核减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约600亿元。
  三是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截至2018年8月,全国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达3600家左右,为电力用户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服务,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开展了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共有试点项目320个,不少试点项目已投入运营,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显著提高了配电网运营效率,改善了供电服务质量。
  四是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2018年上半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80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其中,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电量6656亿千瓦时,为工商企业减少电费支出约259亿元;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4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6%。2018年7月,我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明确要求扩大市场主体参与,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提出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五是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平稳推进。2018年8月,南方电力现货市场已启动试运行,在建设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信号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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