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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成特色旅游村可获扶持金200万元
作者:向星权 加工时间:2013-08-28 信息来源:《都市时报》
关键词:云南;特色旅游村;资金支持
摘 要:
内 容:

除了自然风光,云南拿什么吸引游客?云南省政府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末,在全省新建成150个左右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

多部门资金支持旅游村寨建设

选择以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总户数不低于30户、传统特色民族不低于60%,民族风情浓郁、保护价值较高和生态环境良好的民族聚居村寨、传统村落和旅游特色村为建设对象,围绕城市周边、景区附近、交通沿线、农业观光、民俗风情进行布局。原则上每村由云南省民委补助100万元、省旅游发展委补助50万元、州市人民政府配套50万元,并整合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共同投入建设。

2015年末,在全省新建成150个左右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将成为云南省特色村庄体系中的亮点、村庄建设规划深入修编的试点、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示范点、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民族特色彰显的样板,初步形成连通城乡旅游市场的特色旅游格局,大幅提高特色旅游从业人数,实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农民人村纯收入增长15%以上,在示范区建设和全省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每年新建50个民族旅游村寨

依据目录编制实施《云南省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规划(2013-2015年)》,优先实施获得特色旅游村、国家级或省级传统村落称号或“国家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村寨。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建设规划由省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统筹组织培训、编制、审查。采取每年组织规划一批,下达建设一批,验收命名一批,原则上每年新建50个。

对建成后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进行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由省人民政府镌石命名为“国家民委定点扶持云南省民族特色旅游村”,在主流媒体上公示宣传。组建由各民族代表人士、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智库,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审核、检查验收等工作。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对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农业部门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整体布局指导和培育特色农业;旅游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和宣传营销,有效争取国内外客源;扶贫部门要在安排扶贫项目和资金时给予倾斜,鼓励旅游企业加大开发建设特色精品客栈和餐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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