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食品安全损害法律救济的实践审思与体系重塑——基于公私协力的进路
作者:刘春一
加工时间:2024-04-27
信息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关键词:公私协力;损害救济;食品安全;国家补偿责任
摘 要:大规模食品安全损害源于人为因素或非人为因素与社会风险的耦合,具有因果关系复杂性和损害后果规模性的特征,既有司法救济在诉讼和执行阶段面临多重障碍,行政救济在实践中无法有效运作也不能充分救济受害人。公私协力救济语境下,公共部门可与私营主体合作来实现救济,相对行政救济更具优势,可替代之,并与司法救济形成协同,更好地应对大规模食品安全损害。公私协力救济在机制层面应落实为国家担保下的补偿基金,其运作可通过预先授权的行政协议加以实现,同时应通过专门立法方式创设公私协力救济的授权规范及运行规范,并修正相关立法使之与既有司法救济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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