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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牛奶中的食品添加剂
来源:饮食科学 发布日期:2015-01-01
前不久,部分媒体报道称"儿童牛奶含有多种食品添加剂,甚至高达10种以上,会增加儿童肾脏和肝脏负担,并建议儿童尽量少饮用儿童牛奶",引起社会关注。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派专家,就此事件给予专业指导。本刊原文转发,以飨读者。背景信息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称"儿童牛奶含有多种食品添加剂,甚至高达10种以上,会增加儿童肾脏和肝脏负担,并建议儿童尽量少饮用儿童牛奶",引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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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正式启动
来源:中国食品 发布日期:2015-01-01
2014年12月20日,长沙市政府组织召开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中国人保财险长沙分公司及首批参保企业等单位的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食品安全领域引入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散企业生产经营风险,让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从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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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违法责任再加重
来源:中国人大 发布日期:2015-01-01
在"舌尖"上的安全备受民众关注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吸引着外界的目光。前不久,经过初审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2014年年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把食品储存、运输环节纳入了法律调整范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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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PEC会议保障纪实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1-01
2014年10月27日,秋冬之交的北京,已有瑟瑟凉意。幕色悄无声息地降临,忙碌一天的人们都赶着回家。在熙熙攘攘之后,整座北京城变得安静、恬淡。与四周一片冷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01室却仍灯火通明,并时时传出询问、命令的声音。难道还有人没回家?记者走近才发现,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北京市食药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宽,副局长丛骆骆、卢爱丽、张风平、纪检组长刘卫东、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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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11月19日)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1-0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厨之盼"牌黄豆酱油等25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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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2014年12月3日)
来源:首都食品与医药 发布日期:2015-01-0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百利"牌情人梅等8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附件),现决定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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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研发注册风险交流机制
来源:医药导报 发布日期:2015-01-01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2年以来国家总局下发湖北省的药品注册批件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研究,通报了首批15个具有代表性的不予批准信息,提示湖北省内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注意药品注册中易出现的共性问题,正确理解国家法规政策,准确掌握药品技术要求,依法依规、规范严谨开展药物研发和注册申报工作。新药研发是一项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系统工程。为降低和规避药物研发风险,提高药品研发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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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
来源:中国食品 发布日期:2015-01-01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包括与有效隔离的独立密封包装的沙拉酱等酱汁、熟制动物源性产品(如畜禽肉、水产品)等组合包装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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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中国食品 发布日期:2015-01-01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辽宁省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4年4月末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以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为重点监管单位,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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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节选)
来源:中国食品 发布日期:2015-01-01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市举办的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中有食品经营的,活动主办者、场地提供者、食品经营者及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利用体育、文化、商业、院校、社区等场馆(地)设施从事食品展销活动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在本市举办的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活动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主办者和经营者应当经过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