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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17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食品伙伴网讯 1月1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2期(总第528期)通告,检出3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17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均为食用农产品,占不合格总数的一半。
抽检信息显示,这17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济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鱼台分公司在美团(手机App)网店银座商城(济宁鱼台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临朐县盛铭餐饮经营店(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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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是市场监管总局获中央批准保留的创建示范项目。修订出台《办法》及其配套评估指标体系,旨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增强创建活动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新起点上高标准规范开展。
《办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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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草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食品伙伴网讯 2026年1月12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公告,预告修正「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第三条附表一草案。修正内容如下:
修正及增列阿巴汀等三十八种农药一百七十四项残留容许量;
删除甲基益发灵等十二项残留容许量;
配合叙明部分作物类别之排除作物品项;修正作物名称「无头甘蓝」为「羽衣甘蓝」;
修正 Cyclaniliprole、扶吉胺、氟芬隆之备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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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否能分装生产糯米粉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咨询内容:
食品加工小作坊是否能分装生产糯米粉,分装是否是生产食品行为。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应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实行目录管理,各地禁止生产加工目录,由当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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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餐饮店制售固体杨枝甘露需取得哪类许可项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咨询内容:
餐饮店制售固体杨枝甘露是应该取得自制饮品制售还是冷食类食品制售(仅简单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许可项目?(固体杨枝甘露制作工艺:以半个新鲜芒果或芒果粒为托底,中间涂一层浓厚的希腊酸奶或老酸奶,再在表面点缀杨枝甘露的标志性食材——柚子果肉和晶莹的西米,然后包装成可手握的“固体版”杨枝甘露食品)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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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含乳酸钙保健食品适宜人群范围的问题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咨询内容:
某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暂未换证,其中原料包含乳酸钙,产品标签不适宜人群为:无。但2016年12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发布后,乳酸钙的适用范围均为4岁以上人群,现在能否继续进行适合婴幼儿服用的宣传?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的保健食品,目前需按要求开展换证工作。产品标签标识需按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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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导读:国内首个食品追溯国标发布;千问App:一句话点外卖;武汉百元黑草莓火了(2026年1月15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国内首个食品追溯国标发布
近日,国内首个食品追溯体系评价国家标准——GB/T 46453—2025《食品追溯体系评价通则》正式发布,明确规定了食品原料追溯的具体要求,表明管理的重点正从终端产品向食品原料等生产源头深化,食品追溯正式进入科学、系统的“考核时代”。
所有北京中小学将实现校内食堂供餐
1月14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召开北京市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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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请问预包装的提拉米苏拆装撒一层巧克力粉,是否属于冷食类食品制售(仅简单制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咨询内容:
您好!我们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有以下疑问,还望给予指引:提拉米苏为预包装状态,将其拆封后,撒一层巧克力粉即可售卖,这个动作是否属于冷食类食品制售(仅简单制售)?是否可以不用专间操作?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简单制售不含冷食类糕点,以上行为不属于简单制售,应当配备专间。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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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DHA藻油制品能否以3101编号的其他食品类别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咨询内容:
DHA藻油已在食品中进行广泛的应用,请问以DHA藻油为主要的原料,再添加其它食品用辅料、营养成分等生产制成的普通食品(如DHA藻油制品或DHA藻油食品制品),能否以3101编号的其他食品类别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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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能否把小青柑柑普茶直接作为加料调味茶进行生产销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5
咨询内容:
以青柑皮 为外壳结合云南普洱茶制成的小青柑柑普茶“ ,近年来深受市场欢迎,已成为代表新会的一张特色农产品名片,请问,在现行的食品监管体系下,该类产品应被界定为 ”初级农产品“ 、 ”茶叶及相关制品“ ,还是归为其他特定的食品类别?,能否把小青柑柑普茶直接作为加料调味茶进行生产销售呢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从事食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