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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27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能源局,有关企业:现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5月7日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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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措施》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25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意见的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持续深化“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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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25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分局):现将《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31日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全球气候变暖趋势不断加剧,人类生存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中国一直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重要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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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2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电力处,66607402)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部署要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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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21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证监会、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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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化肥供应 全力保障“三夏”生产
来源:机经网 发布日期: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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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1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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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19
江北新区及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充电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41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南京市2020年度充电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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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19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分局):现将《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31日 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为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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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1-06-1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