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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为使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来汕游客玩得开心、吃得安心,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外出用餐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请选择到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请注意生腌制品、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的食用安全风险。
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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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开展调理肉冒充“原切肉”联合检查行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4月27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食药安大队开展严厉打击调理肉冒充“原切肉”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围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及餐饮服务单位等点位,重点对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要求各经营主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工作,净化调理肉制品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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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发出公开倡议 主动优化食品标签标识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4月28日,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带领200余家大型食品企业,举办优化食品标签标识公开倡议活动。活动旨在共同响应新规要求,主动优化食品标签标识,加强行业自律,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优质的食品,推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参与企业表示,将主动优化标签设计,让食品日期一目了然;规范食品名称,不使用“零添加”等用语;科学严谨进行声称,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全面标示营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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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出29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广式腊肠、九节虾、海苔花生等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11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9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1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潮州市枫溪区新莱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宿州市好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卤鸡爪(泡椒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家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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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食品名单(2025年4月29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食品伙伴网讯 2025年4月29日,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食品名单,其中一款冷冻蓝莓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产品
冷冻蓝莓
进口商(公司名称)
骏鸣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商(公司地址)
桃园市杨梅区新荣里裕荣路114号
货品分类号列
0811.90.29.00-7
检验方法
卫生福利部111.08.17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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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进口食品名单(2025年4月29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食品伙伴网讯 2025年4月29日,台湾食药署发布边境查验不合格食品名单,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有羊肚菌、鲜酪梨和辣椒鱼露等,涉及国家有美国和保加利亚等,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产品
国家
制造厂或出口商
不合格原因
重量
1
辣椒鱼露
越南
MASAN INDUSTRIAL ONE MEMBER COMPANY LIMITED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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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五一”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安排“五一” 期间节日食品和旅游景区食品专项抽检工作。
本次专项抽检安排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共计2807批次。抽检工作聚焦国家级 4A 及以上旅游景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旅游景区定点接待单位、商业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重点覆盖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食品流通场所。重点以餐饮食品、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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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局多措并举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今年以来,新余市局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四方责任”,多措并举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治理能力,守护师生“舌尖安全”。
重部署压责任。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寒假攻坚行动,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堂硬件设施、食材采购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改。联合下发做好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文件,指导督促各级市场监管、教体、人社部门迅速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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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月湖区局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五一”国际劳动节及端午节将至,食品消费迎来旺季。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鹰潭市月湖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深入辖区商超、农贸市场、食品零售门店、烟酒行等重点场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食”刻守护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民生关切,“ 你点我检”筑防线
针对节日消费热点,继续推出“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互动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宣传画、现场收集等渠道征集群众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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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梅干菜是否可分类为食用农产品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4-29
咨询内容:
梅干菜在制作过程中有食用盐进行腌制,这种情况还可以分类为食用农产品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供人食用的初级产品。初级产品是指直接获得或经过分拣、去皮、清洗,切割等初加工但未改变其自然性状和化学物质的产品,区别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