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专栏 | 防范“涉老保健品虚假营销”的广告合规提醒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5
广东省“3·15晚会”曝光了涉老保健品虚假营销问题,不法机构以免费健康讲座、赠送生活用品等手段吸引老年群体,通过伪造检测报告、夸大病情等方式推销所谓“特效保健品”。涉事产品成分多为普通食品,部分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存在健康风险。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位经营者
一、严格广告审查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
-
3.15以案说法 | 销售有毒、有害“壮阳”保健品?判刑+罚金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微信朋友圈的“补肾神药”
竟成夺命毒药!
两名微商因贩卖含违禁成分保健品判刑
涉案产品检出“伟哥”核心成分
这起案件给所有消费者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近日,陵城区法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徐某在未取得口服类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未索取查验供货方许可证、食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通过微信和直播渠道
-
3·15共筑满意消费 │ 对保健品欺诈行为说“不”!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12
为帮助老年人提高对保健类产品的信息辨别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保健品宣传进敬老院活动。一起来活动现场看看吧!
瞧!我们的执法人员正在向养老院的老年人发放保健品宣传手册
“阿姨,购买保健食品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它们和普通食品、药品间的区别,保健食品主要用于调节身体,可不能用来治病。”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
-
警惕保健品夸大宣传,共筑老年人消费权益防线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02
【案例简介】
2025年1月,消费者方女士向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澄北分会提出投诉,称其此前在某保健品店铺购买了价值1600元的10瓶鱼肝油,期望通过服用该产品增进健康。然而,服用后她感到全身瘙痒,身体出现不适。经医生诊断,方女士的体质并不适宜服用此类保健食品。为了弥补损失,方女士向商家提出了退货并退款的请求,但遭到了商家的推诿和拒绝。在多次尝试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方女士向澄北
-
【以案释法】“毒”家配方保健品 违法销售获刑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01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至11月间,被告人张某某为谋取利益,分别在某市楼梯间及某保健品店内,销售多种性保健品。其中,张某某以每粒2元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无批号、无销售许可的白色胶囊,以每粒人民币5元至20
-
【法官以案说法】保健品是有毒有害食品?法官这样说——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2-04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食用保健品调解身体机能,但有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售卖所谓的“保健品”,极大损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
近日,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数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其中审理被告人张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发现,张某在朔城区东关街路北经营成人用品店,从2022年12月开始出售保健食品。张某购买违禁保健品时,从不查验供货者是否有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
-
甘肃省肃州区东北街街道市场监管所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15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消费安全,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北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坚持监管与科普两手抓,多措并举,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开展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以辖区内养生馆、保健品经营市场主体为重点,一查保健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检查其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二查保健品购销票据台账、供货商资质等是否齐全。比对在售保健品与进货票据载明的
-
答复|关于加大老年保健品市场整顿力度的建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4-12-0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邹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年保健品市场整顿力度的建议》(第1147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老年健康事业的关爱以及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您所指出的我市老年保健品市场目前存在乱象表现,切实反映了我市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性。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
-
赤峰市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发布保健品消费提示: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需理性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24
老年消费群体是保健品的主要消费群体,但因专业知识不足、防范意识相对较弱,容易被销售人员利用其追求健康的心理进行诱导或误导下盲目消费,甚至踏入不良商家和不法分子的消费陷阱。为更好地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赤峰市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在此提醒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保健品定义与功能
保健品并非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的功能。任何宣称保健品能够“治未病”“预
-
保健品替代降压药?罚5万!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9
“老夏,那边有免费领鸡蛋的,每天可以领10个鸡蛋,可以领半个月呢!”
“是嘛,那快点,我还要去做艾灸呢,那边刚开了一家店,可以每天免费去坐艾灸马桶,去晚了就排不上了。”
“带上我,我也和你们一起去。”
小伙伴们
身边是不是经常看到
赶时赶点的老爷爷老奶奶?
免费送东西,怎么感觉这么熟悉?
这不就是套路吗?
前期,太仓市市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