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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为持续巩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太原市迎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春季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便利店、文具店、小餐饮店为重点,一是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合规,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质是否齐全;二是核查食品来源是否合法,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留存进货票据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三是查验食品质量是否合格,查看销售食品的标签标识
  • 春分野菜香,食用有门道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春分,作为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四个节气,标志着春季的正中。此时,我国大部分地区昼夜几乎相等,气温逐渐回升,严寒渐去,雨水明显增多,阳光和煦,为农耕活动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春分时节,万物复苏,植物生长茂盛,野菜也遍地生长。自古以来,人们就有“春分吃野菜”的习俗,既是对春天新生的庆祝,也是对自然恩赐的珍视。然而,食用野菜存在一定的风险,采食需谨慎。     1   识野菜:自然的
  • 3.15以案说法 | 销售有毒、有害“壮阳”保健品?判刑+罚金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微信朋友圈的“补肾神药”     竟成夺命毒药!     两名微商因贩卖含违禁成分保健品判刑     涉案产品检出“伟哥”核心成分     这起案件给所有消费者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近日,陵城区法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徐某在未取得口服类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未索取查验供货方许可证、食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通过微信和直播渠道
  • 销售假冒味精被判!消费者权益不容侵犯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贵阳中院选取真实案例,以“一案一解读”形式,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为企业经营厘清红线。     味精是常见的家庭烹饪必需品。然而,不法商家却将其变成假冒伪劣的 “赚钱工具”,这不仅侵害品牌方权益,更危及消费者饮食安全。     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被告人何某某因低价购入假冒“双桥味精”并销售牟利,被法院以“销
  • 元谋县市场监管局抓实“3·15”晚会曝光餐饮后厨乱象监督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3月15日,央视 “3·15”晚会曝光餐饮行业后厨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元谋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立即组织执法力量,针对曝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行业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食材储存、加工操作流程、进货台账、食品保质期以及食品加工操作间的卫生状况等关键环节。执法人员深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曝光的类似连锁餐饮门店、网红餐厅
  •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供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为维护网络供餐市场秩序,规范外卖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小店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网络供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全面摸排181家供餐商家,其中无堂食110家。排查重点聚焦无堂食从事外卖供餐的商家、小餐饮店,以及“排名前、人气高、销量大”的“网红餐厅”。以外卖供餐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高校、医院、写字楼、商圈及大型社区
  • 许昌市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为进一步规范连锁餐饮企业经营秩序,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近日,鄢陵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实施日报告、周落实,高效完成连锁门店台账建立、问题收集处置工作。同时,建立问题定期反馈、重点单位责任约谈机制,推动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对连锁餐饮企业许可证照、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存
  • 保质期内食品变质起纠纷 示范性调解守护“舌尖安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14日,榆林市民马某在草海则新区某商超购买预包装鸡腿制品,食用前发现已发生变质。经核查,该商品外包装标注保质期尚未届满,且冷链运输标识完整。马某立即固定购物凭证、商品实物及变质状态影像证据,并向榆林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投诉。因对监管部门初步调解方案存有异议,马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榆阳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经营者承担法定赔偿责任。
  • 红塔区法院受理一起销售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近日,红塔区法院受理一起被告人涉嫌销售假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检察机关就该案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其经营的店内出售其从推销人员处购买的生产来源及成分不明的食品、药品。2023年4月,经公安机关搜查,查获不明来源的食品、药品等共21种。经药监部门鉴定,9种物品含有西地那非成分,6种物品为假药。西地那非作为处方
  • 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将承担何种责任?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5-03-23

      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小槌说案》栏目,聚焦济南两级法院审结案件,挑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形式,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将承担何种责任?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更加注重生活质量,追求身体健康、形体美好,减肥成为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一些商家瞄准这些需求,推出了减肥、燃脂产品,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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