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清洁汽车税收抵免措施的WTO合规性:兼论新能源补贴规则改革的中国因应
作者:陈卫东; 黄芷蕙
加工时间:2025-01-16
信息来源:经贸法律评论
关键词:清洁汽车税收抵免措施;非歧视原则;SCM协定;新能源补贴;通胀削减法
摘 要:2024年中国就美国《通胀削减法》下清洁汽车税收抵免等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参照以往案例所形成的法律标准,清洁汽车税收抵免措施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义务、国民待遇义务,同时,中国可证明争议措施构成被禁止的当地含量补贴。争议措施不满足区域贸易协定例外、公共采购例外和国内生产者补贴例外的条件。美国难以成功援引一般例外条款免责。除非美国证明存在“国际关系中的紧急情况”,并且争议措施与保护其明确阐述的基本安全利益有关,否则美国也无法证成安全例外条款抗辩。在中国的因应策略方面,需要加强贸易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同时加大基础研究支持等研发补贴力度促进科技创新,一视同仁地支持各类所有制、各种规模企业,坚决防止和遏制不规范和无序的产业补贴促成产能过剩。中国还可倡议和推动恢复并完善SCM协定下的环境补贴条款,并将歧视性新能源补贴界定为禁止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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