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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深改两端: 全面推行注册制 构建常态化退市机制

加工时间:2020-11-03 信息来源:CBN《第一财经日报》
关键词:资本市场;注册制;退市机制;
摘 要:
内 容:

[ 截至目前,A股市场退市公司有仅有124家。这仅占整个A股上市公司家数的3.05%。 ]

[ 在退市的124家公司中,因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退市的有54家,占比近一半。其中在2020年退市的有14家。 ]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会议同时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要加快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

而就在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五中全会做出的战略部署,扎实做好金融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其中也包括“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可以看到,目前资本市场的入口与出口两端正在同步推动“深改"。

根据Wind资讯数据,截至目前,A股市场退市公司仅有124家。这仅占整个A股上市公司家数的3.05%。这意味着,目前A股市场仍面临着退市率偏低、退市难的问题。

在退市的124家公司中,因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退市的有54家,占比近一半;因吸收合并退市的有35家;其他不符合挂牌情形的有21家;因私有化退市的有9家;因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的有5家。

按照时间线来看,A股市场强制退市案例主要集中出现在2002年、2004年、2005年、2019年,分别有7家、8家、10家、10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而2008年至2012年的四年期间,A股没有一家公司被强制退市。

不过近两年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市场化、常态化退市正加速形成,多元化退出渠道日益畅通,“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特征初显,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况相较之前增多。

2018年至今,已经退市的公司共有17家,其中,2018年5家公司退市,2019年10家公司退市,目前在2020年退市的有14家。强制退市成为主流,仅有2家公司因为吸收合并退市,剩余的27家公司退市原因为连续3年亏损、其他不符合挂牌的情形两种。

2018年诞生了A股市场第一只面值退市股——中弘股份,自此之后因投资者用脚投票而退市的股票增加,2019年是面值退市爆发年,雏鹰退、华信退、印纪退、退市大控、神城A退、退市华业均因为“破面"被强制退市。其中,神城A退、退市华业摘牌时间在2020年。

此外,2019年出现了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长生生物,从2018年7月陷入狂犬病疫苗造假案之后,长生生物遭遇子公司停产、实际控制人遭逮捕、因生产劣药遭罚没91亿等系列危情。2019年10月8日,该股票被判退市,2019年11月27日,长生生物被摘牌。

2020年共有14家公司退市,仅有1家是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其余均是因为其他不符合挂牌情形退市,这其中包括面值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此前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未来退市公司数量会不断增加,预计今年至少有20家公司退市,这个数量以后会逐年有所增加,最终形成退市的公司数量与IPO的数量大体保持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

退市规则正在变化,注册制之下的退市规则趋严也趋市场化。生效不久的新证券法以及刚落地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均在退市机制方面进行了优化。

今年3月1日生效的新证券法,首次废除了“暂停上市",这就意味着A股市场不再有“恢复上市"的游戏规则。同时,授权交易所制定退市相关业务规则。

4月27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启幕。与科创板一样,创业板新退市规则也从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四个方面进行了强制退市规定,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暨*ST制度,并根据风险程度差异优化各类退市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时点和频次。

在这之前,退市制度也经过了多轮改革。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从2001年正式开始推行,当时是建立了以净利润为核心的退市标准,明确了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主要环节。

2012年,两市交易所对退市制度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完善,其中提出,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或者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公司应终止上市。首次推出面值退市指标。

2014年10月份,证监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增加了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内容之一是强化沪深证券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

董登新认为,未来退市制度的改革应该与注册制改革相匹配,而注册制的包容性越强,那么市场的监管就会越严厉,同时,退市制度的淘汰机制会更高效、更具威慑力,从而发挥优胜劣汰、资源配置的功能,实现进出有序,重塑A股市场投资理念和投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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