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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奖励措施》印发(含政策解读)
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奖励措施
为鼓励我市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加大投资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奖励范围
本措施奖励范围适用于以下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类社会投资项目,不包括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
(一)《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三办发﹝2020﹞17号)所列的年度计划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
(二)2020年度新开工的不在三办发﹝2020﹞17号文所列项目内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
二、奖励措施
(一)鼓励在建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对于三办﹝2020﹞17号文所列年度计划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且完成全年年度投资计划任务的项目给予奖励。其中,1-9月份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给予项目业主单位奖励,10-12月份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项目业主单位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市统计局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准。
(二)鼓励新开工项目加快开工形成实际投资额。2020年度新开工的不在三办发﹝2020﹞17号文所列项目内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项目业主单位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以市统计局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准。
(三)鼓励项目业主单位把50%以上比例的奖励金分发到对项目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方案由业主单位自行制定。
(四)鼓励各区(含育才生态区)结合工作需要,参照制定奖励措施。
三、其他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本措施形成具体的项目奖励清单,市统计局负责核定符合奖励情形的社会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额,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奖励资金。
(二)本措施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三)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奖励措施》政策解读
《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奖励措施》?政策解读
一、措施制订背景是什么?
为调动我市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加快投资进度、加大投资力度,奋力完成202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奖励措施》(以下简称《奖励措施》)。
二、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请奖励?
1.《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三办发﹝2020﹞17号)所列的年度计划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
2.2020年度新开工的不在三办发﹝2020﹞17号文所列项目内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
三、奖金分配方案如何制定?
鼓励项目业主单位把50%以上比例的奖励金分发到对项目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具体方案由业主单位自行制定。
四、申请奖励需满足什么条件?
1.2020年固投计划内的项目业主:《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三办发﹝2020﹞17号)所列的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需满足年度计划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且完成全年年度投资计划。
2.2020年固投计划外的项目业主:2020年度新开工的不在三办发﹝2020﹞17号文所列固定资产社会投资项目需满足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
五、如何查询项目是否在固投计划表内?
可致电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科查询,查询电话0898-88268133。
六、奖励金额有上限吗?
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