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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完善“负面清单+包干制”工作方案
记者从广州市科技局获悉,近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
《方案》由广州市科技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旨在深化科研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经费管理模式,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支配权,切实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进一步放宽支持范围
广州,是在全国最早探索推进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城市之一。早在2020年,广州就已发布了试点方案,相继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农村科技特派员”等专题纳入试点。“包干制”改革试点取消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简化了申报书,将科研人员的精力从表格填报、重复证明、经费预算等繁冗流程中解放出来。截至目前,广州纳入“包干制”的项目经费已经超5.3亿元。
华南理工大学蒋兴华研究员对此表示:“‘包干制’更加符合科研规律,因为科研活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科研经费管理松绑给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才能适应科研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客观需求。”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方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纳入“包干制”的项目范围。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研究类等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一般项目,均可实行项目经费“负面清单+包干制”。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负面清单”行为,包括不得以虚假合同、虚假票据等方式报销套取科研经费,科研经费不得用于其他与本科研项目无关的支出,未对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等。
让科研人员专注工作本身
记者了解到,“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消了传统的预算编制要求,允许科研人员在项目经费总预算额度内,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经费支出。
“我们此次进一步压实了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实行法人负责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健全单位内控制度,认真审核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在项目验收时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情况,披露经费开支细节,强化单位内部监督。”广州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强化了项目单位的法人责任,并通过“负面清单”划清“红线”,在给予科研人员充分的经费支配权的同时,也保障了经费在项目范围内科学合理使用。
“‘包干制’改革,让我们能够更加专注于科研工作本身,不必过多地担心经费管理方面的细节。‘负面清单’让我们知道哪些是不可触碰的红线,这样就可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更加灵活地使用经费。”生物岛实验室副研究员张友韦表示。
“法人负责制的实施,让我们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上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和责任。我们已经根据该制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报销流程,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在刀刃上。”广州海洋实验室科研规划部副部长刘鑫表示,“通过内部公开透明的方式,我们增强了科研人员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意识,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团队对科研诚信的认识。此外,对于合作单位的经费管理,我们也有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合作双方都能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