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云"庭审;
摘 要:
内 容: 2月14日,安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安阳县人民法院“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出庭支持公诉。
当天上午10时许,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安阳县法院院长、在押被告人和辩护人共同进入网上庭审系统。公诉人在检察院、合议庭成员在审判庭、辩护人在家中、被告人在看守所,四地连线,一起交通肇事案在“云间"开庭。
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官、法官、看守人员、被告人均戴着口罩,庭审现场屏幕清晰、声音流畅。经过核实被告人身份、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通过合议,以交通肇事罪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有序。庭审结束后,各方通过“云间"签署了庭审笔录,庭审效果良好。
齐心协力抗疫情,多措并举促办案。安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云间"庭审方式,案件办理既做到了依法高效,又落实了隔离、防控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了检察干警及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彰显了办案规范化、执法透明化及人性化。此次庭审只是一个开端,安阳县检察院会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全力打赢防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