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1 篇
13918 篇
478362 篇
16355 篇
11779 篇
3949 篇
6564 篇
1255 篇
75762 篇
38242 篇
12197 篇
1674 篇
2874 篇
3423 篇
642 篇
1242 篇
1980 篇
4930 篇
3896 篇
5520 篇
广州鼓励活化利用老旧小区既有建筑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实施办法》,旨在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社区活力、加强文化功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
《办法》特别强调,活化利用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要遵循“民生优先、补齐短板"“品质提升、完善功能"“共治共享、有机更新"三大原则,须优先增加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适当增加便民商业设施。如在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方面,可引入行政管理设施(如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教学点、长者饭堂等),医疗服务设施(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在增加便民商业设施方面,可引入教育机构、药店、理疗中心、便利店、杂货店、家电及生活用具维修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