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8 篇
13902 篇
477779 篇
16275 篇
11758 篇
3925 篇
6529 篇
1251 篇
75585 篇
37722 篇
12151 篇
1656 篇
2859 篇
3417 篇
641 篇
1240 篇
1973 篇
4912 篇
3870 篇
5460 篇
广州鼓励活化利用老旧小区既有建筑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活化利用实施办法》,旨在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可持续发展,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社区活力、加强文化功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创新创业。
《办法》特别强调,活化利用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要遵循“民生优先、补齐短板"“品质提升、完善功能"“共治共享、有机更新"三大原则,须优先增加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适当增加便民商业设施。如在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方面,可引入行政管理设施(如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大学教学点、长者饭堂等),医疗服务设施(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在增加便民商业设施方面,可引入教育机构、药店、理疗中心、便利店、杂货店、家电及生活用具维修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