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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2020年建设方案落地 项目申报时间延长
2020年风、光年度建设方案落地。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20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补贴总额限定为15亿元,这一数字较2019年的30亿元,同比减少50%,与此同时,集中式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仍按2019年竞争配置方案开展竞争配置,分散式风电可不参与竞价。
与此前1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考虑到新冠疫情对风、光行业冲击,将《征求意见稿》中风、光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一个半月,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底,光伏2020年竞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6月15日。
《通知》总体延续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政策思路,支持并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光伏项目继续实施分类管理,即户用光伏实行固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资金5亿元,剩余10亿元给予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
与此同时,光伏下游应用市场中,地面大型电站建设施工受本次疫情影响较大,部分光伏发电项目恐无法按期并网和申报。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文件要求,2019年未完成并网项目,2020年3月31日前并网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6月30日前并网补贴降低0.02元/千瓦时,6月30日后并网,将取消补贴。
这意味着,2019年未完成并网的项目若因疫情影响延期复工,赶不上政策限制并网时间节点,项目收益率将降低。
对此,国家能源局称已对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进行了研究,拟暂延续2019年光伏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未来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做进一步研究。
与光伏限定补贴规模总额不同,风电项目通过各省“十三五"规划目标来控制总规模。《通知》提出,2020年各省级区域可参与竞争性配置的风电项目总规模,为各省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剩余容量空间。
对于海上风电,《通知》强调要稳妥推进,如果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则相关省份需暂停2020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