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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城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试运营

加工时间:2022-08-29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运营;基础设施
摘 要:
内 容:

  8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重磅文件《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业界认为随着全国性规范文件的到来,自动驾驶商业化有望提速。8月25日,在交通运输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介绍了文件起草的主要背景和出发点。当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分批次新增充电设施,那么在用地、电价等方面会有哪些配套政策来支撑这些目标的实现?

  自动驾驶汽车

  高级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在有限可控区域内商用化应用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5G通信、大数据等新技术快速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加快推广应用,逐步由研发测试转入实际运营。目前,全国已有10余个城市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从事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电)车等商业化试运营,应用规模不断扩大。"韩敬华指出,为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切实保障运输安全,交通运输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总结各地示范运营经验做法,系统梳理地方政策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家研讨论证,起草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的征求意见稿。

  韩敬华表示,征求意见稿围绕运营单位、车辆、人员、安全制度等核心要素,从事前安全条件、事中安全保障、事后监督管理等环节,提出了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参与运输服务活动、从事实际市场经营的基本要求,分场景明确了相关发展导向,目的就是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引导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规范化推广应用,最大限度防范运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征求意见稿在自动驾驶备受关注的使用场景方面,明确了3种发展导向,包括鼓励、审慎使用和严禁使用。即,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等场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活动,在交通状况简单、条件相对可控的场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在点对点干线公路运输、具有相对封闭道路等场景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审慎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禁止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业界解读,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高级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在有限可控区域内商用化的应用路径,为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Robobus自动驾驶公交车等的商业化推进了一大步。也有学者认为,公共运输服务是可以率先实施自动驾驶的场景,包括公交专用道;特定区域(最后一公里)、封闭环境(低速运营服务)。其中,城市公交(尤其是快速公交系统BRT)成为自动驾驶技术落地应用的最佳场景之一。

  “前期,我们已将《指南》征求了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部委,以及部分汽车生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企业和汽车检测机构的意见。这次公开上网征求意见,主要是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指南》提供支撑。"发布会上,韩敬华也希望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为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新能源汽车

  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将可实时查询

  去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52万辆创新高,连续七年稳居世界首位。然而与此同时,充电难问题凸显。数据显示,2021年充电桩保有量为261.7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14.7万个,集中分布在粤沪苏京浙等地,尤其是一线中心城市;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特定场景充电设施不足,节假日“充电拥堵"等。针对部分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布局不合理,车主“补能焦虑"待缓解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陈万见在发布会上表示,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

  据悉,《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已于8月25日在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确立了三个阶段性建设目标:一是力争今年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二是明年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三是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后,新能源车主可以放心上高速跑长途了。"

  陈万见指出,为实现目标,《行动方案》明确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充电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为公众提供实时信息查询服务。

  充电基础设施

  加强公路沿线大功率充电等设施补贴力度

  在新闻发布会上,陈万见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起草《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过程中,将从用好财政支持政策、优化建设实施程序、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规范充电服务收费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政策。

  在配套措施中,一是用好财政支持政策。《行动方案》提出,给予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并探索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强大功率充电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

  针对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建设问题,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中国政府网“互动"板块刊登了网民“建议加强高速服务区的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留言,反映一些第三方充电桩充电速度比较快,一般功率能达到70-100KW;但进入高速服务区后,充电桩充电速度都非常之低,只有20-50kw。对此,交通运输部回复,今年制定的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和技术指南,提出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推动城市群周边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提升充电效率"以及“充电设备单枪额定输出功率不小于60kw"的要求,以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功率低、充电速度慢的问题。

  《行动方案》明确,充电设施作为服务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公路用地范围。

  同时,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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