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篇
63 篇
1512 篇
248 篇
48 篇
72 篇
138 篇
16 篇
561 篇
1559 篇
148 篇
53 篇
42 篇
23 篇
5 篇
4 篇
10 篇
113 篇
21 篇
224 篇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低空经济列入“新增长引擎”以来,低 空经济技术迭代加速、应用场景拓宽、市场规模不断加大,正在书写万亿 级产业新图景。“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 产业”“加快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发展”。低空飞行技术不同于航空航天技术,其应用场景的短途性使得低空 经济呈现出鲜明的地方性特征,应当将低空经济治理体系置于低空、频谱、 坐标“三维空间”的法治转型视角下加以理解。为此,我国应当在坚持领空主权安全和空间资源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遵循“法律明确底线、释放地 方活力、全面数字监管”原则,明确“央—地”两级事权。国家重点解决 空域权属、安全责任、数据主权三大基础性问题,并加强国家级低空智能 监管;授权地方结合地情、场景开展分级分类低空空域管理,构建动态沙盒监管机制,建立低空空域使用权的多类型、普适性分配措施,用好AI赋 能低空经济安全发展治理体系,注重规范应用场景创新。
一、统筹发展与安全,完善低空经济顶层设计
二、平衡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推动低空协同共治
三、用好数字技术手段,赋能低空经济治理
四、规范应用场景创新,充分释放制度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