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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淑萍:试点先行 打通优化营商环境堵点难点
2021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试点是我国改革创新的高地,允许一部分地区在突破现有体制机制框架下进行创新探索,对加快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非常有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马淑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她认为,选择这6个城市是因为这些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上做得比较好,而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特别是北京和上海,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对象。所以,这两个城市很早就开始运用世界银行提出的方法论来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具有示范作用。